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消息,恒邦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和赔款支付超过法定期限,财产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被罚第一百七十条、安徽第二十三条、司因第一百一十六条、违规万第一百六十一条,恒邦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罚款40万元。财产操作

同时,保险被罚时任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业管部总经理助理刘成阳,安徽因对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行为负有责任,司因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违规万

时任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理赔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刘正,恒邦因对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赔款支付超过法定期限行为负有责任,财产操作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保险被罚

时任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理赔服务部总经理吴勇,因对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赔款支付超过法定期限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